高启盛后来被压在办公桌上的时候,会时不时看向窗外想寻找那个红色的光点。他是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,但是肌肤被撕咬到疼痛的时候,他很想知道外面有那么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在等他。
后来他也就有了这个习惯。
骑着别的男人晃的时候,喜欢举着手夹一只点燃的烟。不是为了抽,是为了那一颗时不时落入余光的红点。看到红点或者闻到烟味,他就能骗自己那个人在等他,一会儿那个人会默默送他回家。他就觉得没那么难熬。
一样的,他想。
以前被变态猥亵,到现在自愿卖身,其实都是一样的。
忍一忍三好学生的奖状就能到手,张张腿哥就能拿下这个项目,都没什么区别。所以其实没那么难熬,以前那三年都熬过来了,现在这又算得了什么。
所以包括他做爱的时候举着烟,以及卖完之后喊陈金默来,也都是一样的。他只是想让那个人送他回家,以前被变态欺负之后,一个小孩子是怎么摸着夜路回去的,他都不敢回想。有个人知道他这些烂事,好像这些年卖的身就不算白卖,前些年被猥亵的屈辱也不算白受。
高启盛坐在宝马后座,看着那个人的后脑,他想他这辈子烂糟事情很多,见不得人的事情更多。其中最糟污最见不得人的,就只有陈金默知道了。
他不知道这算是他的运气好还是运气差。
如果说算是运气好,那当初陈金默因为觉得他太干净而不敢伸手,是不是就算运气差。后来蹉跎那么多年岁月,最终他还是烂污成了婊子才能跟他在一块,是不是也算运气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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