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潘主编您好,我是金燕西。今天冒昧来访,是想请您看看我的稿子。”他向潘寿臣笑着说道。
潘寿臣身为京城最大的报社的主编,对京城内的风云人物自然知之甚详。
知道金燕西是總理金铨的儿子,一贯游手好闲、吃喝玩乐。像这样的纨绔子弟,能写出什么好文章。
他有心将金燕西拒之门外,但想了想,总归是要给金铨一点面子。不然的话,往后办报,会有诸多不便。
“可以。不过我最近几日事务实在太忙,可能要等几天才能拜读金少爷的大作。”潘寿臣微笑着道,目的就是以拖待变。
若项南只是一时头脑发热,那么拖上几天,可能他自己都忘记这茬了;若项南就是坚持要刊登,自己拖上几天,也会让他等不及,选择其他报社。
项南何等聪明,立刻看破他的心思,连忙笑道,“潘主编,我就耽误你五分钟,您先看下我的稿件。如果不行,您尽管拒绝,我绝没有二话。”
潘寿臣见状,无法可想,只好点点头,接过稿件,翻阅了起来。
第一眼,他就注意到了项南的字。
凭良心说,这笔字写得真不错。
他原本以为,像项南这样的纨绔子弟,不学无术,写字一定柔弱无骨,有气无力,甚至如狗爬也说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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