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安娜的律师提出了抗议,这样的问题显然会伤害到吉安娜的精神状况,也会伤害她的人格。
但军方律师认为吉安娜在陈述这部分内容的时候,没有做到完全的说明,她有遗漏的部分,以及容易让人被错误引导的说辞。
大法官本意上是赞同抗议的,这样明显折辱人格的问题是不适合在法庭上提出的。
但这个桉子很复杂,因为它的内容基本上就是这些。
不是被一个人侵犯,就是被一群人侵犯,或者被一群人一边伤害一边侵犯。
如果什么都抗议,什么都不能说,这个桉子基本上就不能审。
它不像普通的侵犯桉件,有物证,或者其他直接的或者间接的人证,这里拥有的物证少得有限,而人证更是一个都没有。
如果被告不算的话。
所以大法官没有立刻给出自己的看法,而是看向了吉安娜,“你可以拒绝回答,这是你的权利。”
他把最终的决定权,交给了吉安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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