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大概两三岁,或者三四岁的孩子,脏兮兮的,看不出是男孩还是女孩,赤果着上身,穿着一个明显修修改改过的短裤。
他没有穿鞋子,鞋子这种消耗品对于孩子们来说是很奢侈的东西,他的左脚,踩在了林奇锃亮的皮鞋上。
一只黑乎乎,脏乎乎的小脚丫,即使是普通人都不会觉得那是干净的或者可爱的,他弄脏了林奇先生的皮鞋。
更让人觉得可怕的是,他的一只脏乎乎的小手,还抓住了林奇的裤子。
他会遭殃吗?
看着警察局长脸上表情的快速更替,看着林奇周围那些人脸上截然不同的表情变化,大家都在为那个孩子担忧。
林奇的手已经伸向了那个孩子,人们似乎都能够想象得出,他把那个孩子提起来,然后狠狠的丢掉!
这就是他们对外国人的认识,他们爱干净,讨厌脏小孩,为一些小事情大动肝火。
人们祈祷着不要让坏的事情发生,院长女士想要解释什么,却被人拦住了。
可……让人害怕的场面并没有出现,林奇的手摸了摸孩子的头,然后蹲了下来,在人们惊诧的目光中把那个孩子抱了起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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