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认冷灰
24号文字
方正启体

第324章 我要会会沈雪!【求票】 (6 / 9)

作者:拾寒阶 最后更新:2023/8/15 20:01:47
        “不就是一个设计稿吗?我在广州看到过。”李文娟道,“有时候,姐夫不出门,就在酒店房间设计这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文秀道:“你不懂!我看到那舞裙,我就知道,他和沈雪之间,绝对简单不了!就像我给儿子织毛衣一样,我一定会很用心、很认真,把每一针都织到最好。因为他是我最宝贝的儿子啊!那沈雪是他什么人?他不图名,不图利的,他为什么这么用心的帮她设计?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文娟道:“这说明姐夫是个多才多艺的人,也是个乐于助人的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文秀道:“他帮助别人可以,帮助沈雪不行。沈雪太漂亮了,你也在电视里看过她演的广告,是不是跟个仙女似的?这样的仙女,哪个男人不喜欢?你姐夫以前就喜欢她!刚跟我结婚的时候,他可喜欢沈雪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文娟笑道:“姐,我看你最近是太闲了!毛衣也织完了,火柴盒也不用糊了,家务也有小蝶帮着你。你现在是左右没事干了!我看你啊,还是找点事做吧!要不,你就把你儿子五岁以后的毛衣全织齐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李文秀横了妹妹一眼,“你怎么说你姐呢?我有那么不堪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李文娟道:“姐,我们的眼睛,能看到广阔无垠的星辰大海,能看到太阳上的黑子,也能看到月亮上的坑坑洼洼,但我们看不到自己的眼睫毛?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因为眼睫毛离眼睛太近!”李文秀笑道,“你还想考你姐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姐,这说明什么?说明我们只看到别人的缺点,却看不清自身的短处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到底想说什么啊?你这个疯丫头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姐,你总说我疯,我看你才疯呢!那我问你,如果我姐夫在外面真的有女人,你要怎么办?杀了他?还是离婚?不要家了?带着你肚子里的孩子,离开这个家?你能去哪里?去住集体宿舍?还是回娘家打地铺?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(←快捷键) <<上一章 举报纠错 回目录 回封面 下一章>> (快捷键→)

大家都在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