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就有了李雪状告蒋家这一幕。
坐在堂上的府尹大人,惊堂木一拍下,案子开审“堂下何人,所为何事?”
李雪低头叩首,自报姓名“民女王雪状告蒋家大公子于三日前,在店铺-红颜阁的雅间中小女。”
蒋思思闻言,猛然抬头看向身边的蒋科,她怎么都没想到,自己的庶兄竟是能做出这般鸡鸣狗盗之事的人。也间接的惹起了这场风波,简直让她始料不及,更是她身败名裂的导、火、索。
想到这里,她就恨得咬牙。只觉得蒋科就是一成事不足,败事有余的败类,却完全忽略了自己的所作所为。
蒋科也是气急败坏,他自认已经妥善的摆平了这事,这会儿哪里还能甘愿认账?
于是他不顾上首的府尹,冲着身边的李雪叫骂道“你他妈少胡言乱语,当初的事你情我愿,事后也银货两讫了,你少来诬陷我,老子不认。”
府尹手中的惊堂木一拍,满脸肃穆的喝道“肃静,未被提审之人不得扰乱堂上审问。”
蒋科虽然安静了下来,可是依旧一副梗着脖子不服气的模样瞪视着李雪。
府尹又继续对李雪问道“李雪,你之前所言可有证据?”
李雪对蒋科的视线置若枉然,只坚定的回道“民女有证据。”
她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袋,交到上前来拿取证物的衙役手中,语气含悲的说道“当初店铺掌柜和蒋科伙同着下药害我,事后不顾我的死活,给了十两银子算是补偿我,便当作对我的安抚了。我哭着说要告他们,他们说我是不自量力,自寻死路。我只能含垢忍辱,为了留下证据,我直接把十两银子,换成了这几件店铺中的首饰。因为小女家中生活艰难,绝买不起这些首饰。”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